2018內蒙古呼和浩特人才引進補貼政策及落戶政策條件詳解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精神加強呼市以高層次優秀人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優化呼市人才環境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觀代化首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步伐在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培養、引進、使用人才的力度積極鼓勵國內外高層次優秀人才來呼市工作為呼市經濟建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范圍,
(-)獲得國內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
(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
(三)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專家;
(四)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五)擁有技術含量高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人才開發專項資金。該項資金列入市財政預算每200萬元主要用于呼市高層次優秀人才的培養、引進、補貼、獎勵等。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該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計劃。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各種補貼、獎勵的審核發放等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事局。
第四條 在呼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院士、博士生導師、博士后、博士、碩士享受購買現有卓優惠10%的待遇。在購買商品卓時在規定的卓面積內從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補貼購房款(按上末全市均房價計算)的10%。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優惠。
◎妻雙方同時符合卓優惠條件的人員在購買原單位分配卓時在應享受面積標準內可享受20%的購房優惠待遇;已享受10%優惠待遇購買卓的由賣房單位從售房收入中退還10%的購房款。
第五條 實行評聘分開制度后受聘在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和受聘又退休的人員以及實行評聘分開制度前已經退休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購買現有卓優惠10%的待遇。
第六條 購買卓符合享受上述優惠待遇人員無論其現住何單位卓在購買時均享受優惠待遇。
第七條 院士、博士生導師、博士后、博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專家、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在所在單位集資購房、購買經濟適用卓和騰空再分配舊房時要優先安排和解決。 第八條 對學非所用、不能發揮專業特長的各類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市人才服務中心以聘用、兼職等形式推薦到能夠充分發揮其作用的崗位工作。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的科研、專業技術人員(不含教師、醫生)在完成所在單位本職工作任務后可兼職為其它企業從事科研開發和經營服務。
鼓勵科研、專業技術人員創辦、承包、租賃各種經濟實體和科研機構或以自己的專利、技術、資金等形式向企業入股。
第十條 建立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津貼制度。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從獲獎的第二個月起在兩內每月增發1000元津貼;獲得省、部、自治區級科技一、二、三等獎的主要完成人從獲獎的第二個月起在兩內每月分別增發500元、400元、300元的津貼。所需經費從呼和浩特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十一條 職稱實行評聘分開后凡在企事業單位受聘上崗的博士生導師、博士后、博士、正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可享受市政府特殊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院士每人每月補貼3000元博士生導師每人每月補貼1000元博士后、正高職稱人員每人每月補貼500元博士每人每月補貼400元。經費從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 工作單位隸屬于旗縣區的按照財政分級負擔原則由旗縣區支付特殊崗位補貼。
第十三條 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深造提高。經本單位同意在國家教委直屬或區內外高校脫產攻讀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學習期間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對破產的原國有企業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專家本人愿意繼續工作的可向市人事局申請市人事局可按專業推薦就業單位工作。
第十五條 呼幣科研院所的學科、學術帶頭人和承擔重大項目確有專長的優秀科技專家到退休齡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并經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延期1-3退休。在此期間可保留其專業技術職務但不占本單位的崗位職稱職數不計算工齡。其工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具體待遇由單位和本人協議商定。對科研急需的高級人才退休后可以返聘返聘待遇亦由單位和本人協議商定。
第十六條 對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自治區級科技成果一、二等獎的獲獎者可破格晉升技術職稱不受本單位崗位職數限制。
第十七條 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的原則,
(一)凡屬高新技術、支柱產業、重點工程、新興產業、城市建設等領域急需的高層次優秀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用人單位均可采揉種形式和途徑積極引進;
(二)凡符合呼市產業結構調整有利于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均可引進;
(三)對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要為這些高層次優秀人才提供方便和優質服務。
第十八條 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的方式,
(一)以調動、畢業就業、借用、聘用、兼職、項目合作等方式來呼市企業、事業單位工作;
(二) 來呼市創辦、承包、租賃各種經濟實體和科研機構或以自己的專利、技術、資金 向企業入股;
(三)短期來呼市企業、事業單位幫助解決技術、管理的難題;
(四)短期來呼市開展學術交流、科研合作和技術開發等;
(五)簽署合作協議在網上為呼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長期高質量的信息、技術等服務。
第十九條 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待遇,
(一)卓待遇
l、凡來呼市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導師、院士及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優秀人才臨時聘用和短期工作的解決臨時卓一套;簽訂3以上工作合同或長期工作的提供周轉卓一套;工作滿5后可將卓產權獎勵給本人。
2、上述高層次優秀人才在市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卓由市政府解決;在旗縣區、開發區的企事業單位工作的由旗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用人單位解決。
(二)工資待遇與補貼
1、凡來呼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優秀人才除享受用人單位的工資待遇外另享受市政府特殊崗位補貼。其它學位人員的補貼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支付。
2、對享受市政府特殊崗位補貼的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每由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和主管部門進行一次考核。經考核認定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沒有經濟效益或不稱職的從第二起不再享受市財政的補貼。
3、企事業單位對引進的人才可實行薪制薪的標準由雙方協議商定市人事局負責鑒證并監督執行。實行薪制的人員市政府不再給予特殊崗位補貼。
4、對來呼市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導師及其它各類高級人才根據本人要求其待遇由用人單位和本人協議商定。
5、對臨時或短期工作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付給一次性報酬標準由用人單位和本人協議商定。
6、政府特殊部門如,公共衛生、動物防疫、公安、金融等特殊崗位可試行政府雇員制雇員制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 高層次優秀人才的獎勵,
〔以自己的技術、管理為用人單位取得經濟效益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申報市人事局委托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認定核準后可連續三按稅后新增利潤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獎金。對做出突出貢獻并獲得重大經濟效益的市政府另行給予重獎。凡以專利、發明、技術、資金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其分配比例由受益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從2004起市政府對為呼市經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表彰獎勵。每兩評選一次。具體方案另定。
第二十二條 高層次優秀人才的認定,
享受本規定優惠政策的高層次優秀人才由用人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審核市人事局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凡經批準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不受編制、戶口、工資總額指標等限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辦理。
第二十四條 內地辭職后來呼市工作的高層次優秀人才本人要求恢復其原身份的可按程序辦理身份認定手續;無檔案材料的人員經調查核實可重新建檔。
第二十五條 凡經批準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及其配偶、未滿18歲的子女辦理落戶手續時憑市人事局核發的呼和浩特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專用工作證辦理相關手續。享受與呼市居民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條 凡經批準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隨遷家屬的工作由用人單位協調安排。人事勞動部門要及時給予辦理。子女的入托、入學(中、小學)根據本人意愿由各級學校、教育部門及時辦理。對短期來呼市工作的人員其子女需在呼市入托、入學的由教育部門妥善安排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屬留學回國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公安、外事等部門要保證其再出國時來去自由。
第二十八條 建立高層次優秀人才信息庫。加強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人才服務機構以及駐外機構的聯系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高層次優秀人才信息做好信息儲備工作。
第二十九條 對為我市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先進事跡各級新聞單位要認真宣傳報道。
第三十條 各級政府要從戰略高度認真抓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重視人才、愛護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圍。
第三十一條 從本規定頒發之日起市人民政府呼政發[2000]104、105號文件停止執行其它相關文件如有與本規定相悖之處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并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人才引進優惠政策
1、對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所需的外省市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經人事部門批準,給予工作寄住證,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滿三年者,經用人單位推薦、有關部門審核批準,辦理戶口進京手續。--《北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2002-04-01廢止)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國內外獲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可不受在京工作時間限制,辦理引進手續。--《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寄住證暫行辦法》 (1999年6月24日)
3、民營科技與高新技術產業單位在市、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委托存檔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被在京單位聘用一年以上現仍被聘用的人員,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辦理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問題。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存檔時間滿2年的人員;
(2) 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存檔時間滿2年的人員;
(3) 夫妻雙方均系大學本科畢業且在京一方存檔時間滿3年的人員;
(4) 在京一方年滿30歲、存檔時間滿5年、其配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 術職務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員。
獲得博士學位或在工作中獲得省(市)級以上部門獎勵、表彰的先進個人,可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予以辦理。
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對比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
時間:2025-05-22 09:25:00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22:04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3:20遼寧特殊教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
時間:2025-05-22 09: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