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吸收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超過六個月黨委尚未審批的,應退回支部,由支部黨員大會復議后再報黨委審批。未經復議,黨委不能審批。預備期從支部黨員大會復議之日算起。
四、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組織應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參加黨的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
2、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程序是:唱《國際歌》;黨組織負責人致開會詞;宣誓人宣誓;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黨員代表講話;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決心。
3、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和程序
(1)本人申請。預備期滿時,應由本人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其內容:一部分簡況。說明自己是什么時候被批準入黨的,什么時候預備期滿,并正式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二部分寫自己在預備期的表現。三部分寫今后的努力方向。
(2)預備黨員轉正公示。(程序與吸收預備黨員同)
(3)黨小組討論。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進行討論,提出對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
(4)支部委員會審查。綜合分析該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形成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5)支部大會討論。程序:預備黨員匯報在預備期的表現;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的表現情況;支部委員會提出能否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全體黨員進行討論;支部大會表決,表決辦法同討論吸收新黨員的支部大會表決辦法相同。支部大會決議內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對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黨員出席會議的情況、表決情況、時間。
(5)上級黨組織審批。支部大會結束后,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審批后,黨支部書記或支委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齡從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級黨組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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