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在新形勢下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1、領導上認識不到位,“主體責任”需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及部門主要負責人是關鍵。目前,鄉鎮部分領導干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不想抓,認為經濟和業務工作是務實,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是鄉鎮紀委的事,沒有站到整個黨委這一高度和全局來看待問題,并簡單地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同于個人廉潔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或覺得出力不討好,只喊口號或沒有下文,被動應付了事;有的不會抓,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學習、不了解,對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將落實責任制與部門單位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割裂開來,沒有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2、黨風廉政建設停留在表面,執行和落實不夠。按照責任制要求,能將責任層層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崗位職責、制度、目標和實施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具體到分管領導、站所負責人、村社區負責人,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然而,當前依舊存在將制度停留在紙上的現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責任狀簽過了,但是責任內容只停留在“明確”上,沒有行動的具體化,在制度制定和執行上一手硬一手軟,重制度輕執行,執行不嚴,落實不實。
3、缺乏日常監督。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一些地方、部門及其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動手抓一下,檢查的臨時應付一次,考核的重視一會兒,對分管部門及其下屬長期失察、失監。
4、鄉鎮紀委職能不專,作用發揮不夠。目前,鄉鎮紀委書記大部分是兼職的職務,在其所分管的各項工作中,紀檢監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紀檢工作就會被忽視。雖然現在鄉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日常紀檢工作主要由,而實際上也同時肩負著其他的工作,而作為兼職的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無其實,只在緊急時臨時調度,好一點的可以參與搞一些調查,差一點的可能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這都致使鄉鎮紀檢力量不足、工作被動、瑣碎,無系統性,缺乏創新。同時辦案時顧慮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認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還要落實,要協調,如果得罪人太多,給自己添麻煩。二怕影響本單位在上級中的考評成績,當前上級部門在對下級進行考核中,往往將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納入到單位的考核指標中,針對領導干部的違紀情況,按照職級進行扣分。因此,鄉鎮紀委若查出本單位干部有違紀行為,上級部門在考評鄉鎮時就會扣分,從而影響到鄉鎮的社會形象及考評成績。長久下來,自然會產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響仕途。當前對鄉鎮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評議、個人述職、本單位干部群眾測評幾種方式,而沒有上級相關部門的評議。由于紀檢工作職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紀檢干部的綜合得分一般不會很高。如果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監督到位,個別紀檢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責任追究不嚴。一是由于新形勢下案件的復雜,而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有待細化,對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責任追究難以操作。二是農村基層職能職位缺失嚴重,許多站所屬垂直管理,人、財、物由上級統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條條管理鞭長莫及,鄉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又視為耳邊風。三是責任追究往往取決于主要領導的態度和決心,受人的因素影響較大,鄉鎮黨委有時明知有人存在違紀行為,但為穩定全局,出現遮蓋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致使該違紀人員逃脫或減輕追究。
二、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的建議
鄉鎮黨委作為基層黨委,直面廣大群眾,工作千頭萬緒,鄉鎮紀委要真正實現“三轉”,關鍵在于突出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
1、強化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一是認識上要扭轉過來,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縣級紀委匯報。三是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種好自己“責任田”,黨委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四是要強化責任追究。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2、改革鄉鎮紀委履行監督措施。一是改革鄉鎮紀委體制機制。鄉鎮紀委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領導,以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為主,工資與人事在上級紀委,鄉鎮紀委工作經費單獨核算,鄉鎮紀檢干部專門從事紀檢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經濟待遇。二是著重解決專崗不專職的問題。明確鄉鎮紀委書記只分管鄉鎮紀檢工作,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兼任與紀檢無關的工作,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抓主業。三是支持鄉鎮紀委獨立行使辦案職權,確保紀檢干部對權力敢監督、善監督,對腐敗問題敢“亮劍”,善查處。四是對鄉鎮紀檢干部的考核重點由上級紀委評議,參考鄉鎮班子成員的評議及個人述職。
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檔案工作,切實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提醒談話制度,發現村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誡勉談話。二是全面推進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重點公開國家惠農政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況、集體資產處置、移民搬遷、危房改造、低保評定等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督,在規范運作上下功夫。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各種惠農資金逐漸增多,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使涉農項目領域成為腐敗現象滋生的“高發區”和“溫床”。今后,凡是涉農資金,包括糧補、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鄉鎮紀委備案并向鄉鎮紀委寫出每筆款項使用情況說明,鄉鎮紀委對每筆資金的落實、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寫出專項檢查報告,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做到運行規范,管理規范。
4、黨委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上要成為落實的主體、擔當的主體。作為基層,鄉鎮黨委處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沿“窗口”,離老百姓最的距離,是黨風廉政建設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更應該落實主體職責。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項規定、省委的九項規定和市委的十個嚴禁及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其他事項,對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等嚴管資金的監管,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大事急事落實到位,不能有絲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并且鄉鎮黨委書記要率先垂范,做到更嚴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要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預警和預防做為常態性工作一以貫之。三是抓關鍵人和關鍵事。對鄉鎮黨委班子成員,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村級黨組織書記作為主體責任落實中的關鍵人來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落實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直接關系到責任制落實的實施效果。期筆者通過對基層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督查的情況來看,各地各單位能結合實際和行業特點,緊緊圍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安排部署及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抓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貫穿于各項工作始終,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有所增強。但是,少數鄉鎮和部門單位在貫徹落實“兩個責任”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認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是紀委(紀檢組)的工作,黨委只需要提提要求、聽聽匯報即可。有些黨組織負責人把“一崗雙責”的要求僅僅理解為自己作為班子負責人帶頭廉潔自律,對部下卻要求不嚴。這種認識使得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脫節,又導致在貫徹落實責任制工作中存在“唱獨角戲”。一些人認為紀委查辦腐敗案件會影響地區發展,不重視、不理解、不支持紀委查辦案件。還有個別紀工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意識淡化,對聯系單位監督檢查只限于打個電話提個要求上報有關材料,缺乏責任擔當,查辦案件、責任追究等主業荒廢,不同程度地存在監督工作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甚至不敢監督、不愿監督等情況。
二是主體責任不明確。黨委(黨組)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主體,應擔負起貫徹落實責任制的全面領導責任。但實踐中一些鄉鎮和單位黨委(黨組)對上級紀委的工作要求在理解上有偏差,對“兩個責任”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責任制的龍頭作用體現不夠,往往還是以紀委的監督責任來代替黨委的主體責任,或者由紀委來包辦黨委的主體責任,存在定位不準、責任不清等問題,沒有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一貫要求和政治責任擔當起來。落實責任制也僅僅停留在發個分工文件、簽個責任狀等老一套上,缺乏創新?己送挥赏壖o委(紀檢組)實施,黨委的領導僅限于開會部署、聽取匯報、帶隊檢查,執行和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仍多由紀委(紀檢組)負責。落實責任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還處于“黨委掛帥、紀委出征”的狀態。
三是監督責任有弱化現象!蛾P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指出:“各級紀委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依職責開展責任追究工作”。然而實踐中,紀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組織協調和具體任務落實上,對問責追究工作投入精力不夠。一些地方紀委開展責任追究面臨較大壓力和阻力,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難以追究的現象。責任追究手段常僅限于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組織處理,較少給予黨政紀處分。部分紀工委對聯系的一些鄉鎮和單位“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監督檢查不力,督促、巡查、指導所聯系鄉鎮和單位抓好反腐倡廉建設和效能建設不到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參與的領導小組多、牽頭的事務多、參與的檢查多,甚至有的鄉鎮紀委書記負責了農、林、水、計生、政法、重點工程等多項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成了“副業”。尚保留的多數紀委(紀檢組)多年不辦案已成為常態。
四是落實責任的方法簡單。多年來,各地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責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開會部署,下發文件責任分解,年終檢查考核。有的結合所在地方、部門和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思考得不多,工作停留在老套路上。有的雖然制定了實施辦法,但大多照搬照抄上級原則要求,“上下一般粗”,千遍一律,不分級別,不分崗位,缺乏針對性、操作性。落實途徑被動單一,難以充分調動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責任的主動性、積極性。對領導班子成員中分管領導如何有效落實責任制,尚無較好辦法。貫徹實施的手段也較為落后,工作方式上還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情況。
五是檢查考核不規范。黨委班子帶隊、紀委組織實施的責任制檢查考核模式存在問題,檢查考核工作不夠細致、深入,也導致基層紀委(紀檢組)投入較多精力在組織檢查、迎接檢查等工作上,考核的主要對象實質上由黨委變為紀委,與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初衷相背離。檢查考核方式方法有待創新,發現問題的能力不強,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民意測評等檢查考核的方法手段不夠豐富,效果不夠理想,不能全面準確反映責任落實情況。公眾參與途徑不夠,除民意調查、民意測評外,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的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展。同時,在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也存在責任制考核結果與部門單位評先評優和領導干部的獎懲、選拔任用脫鉤,存在責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個樣的現象。
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對策建議。
1、加大宣傳教育,提高認識。省委書記強衛指出:“‘兩個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是一個協調運作的有機整體,不可偏廢;必須一同落實,一同推進”。要充分運用縣報、電視臺、手機報、宣傳欄等媒體和播放典型違紀違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強基層黨委、紀委履行“兩個責任”的自覺性,進一步明確“兩個責任”,正確處理好“主角”與“配角”的關系,促進“兩個責任”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確保各責任主體主動作為,各司其職。
2、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日常監督,是破解個別單位時消極對待,年終積極應對現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匯報制。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各鄉鎮、部門每季度匯報一次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匯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內容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目標任務全面落實。二是完善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充分發揮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各鄉鎮、各部門單位,尤其是重點領域、部門單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糾正。三是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切實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3、優化檢查方式,注重結果運用。建立科學、合理、實用的考核評價體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關鍵環節。積極探索建立“日常檢查、巡視監督、專項巡查、重點監督”的常態化、立體式檢查考核模式。堅持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情況作為巡視的重要內容,督促各責任主體認真履職。每年選取一些權利較集中、資金較為密集、信訪反映較多、腐敗案件多發的重點地區和部門開展專項巡查,做到有的放矢。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項目適時開展重點督查,跟蹤任務進展情況,提升監督實效。優化考核設計,提高考核評價的科學性。有序拓展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的途徑。要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領導干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年終考評為優秀的單位進行鼓勵和適當獎勵,對其主要領導作為提拔重用的資格條件之一?荚u為不合格的列為翌年黨風廉政建設重點整治對象,對黨政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嚴格責任追究,完善問責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一是有責必究,追究必果。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問責制結合起來,實施責任追究倒查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堅決處理,不搞下不為例,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點。在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上,要堅持以抓領導干部為重點,就各類領導班子而言,應以黨政領導班子為重點,就各部門領導干部而言,應以重要崗位的主要領導干部為重點;三是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把出了問題積極查處與出了問題遮遮掩掩的責任分開,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袒護,或者干擾、阻礙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的作為責任追究的著重點,充分調動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確保監督者也受監督,形成監督問責的閉環。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是黨的重大任務,是我們黨緊緊抓住的重點工作,只有各級黨委、紀委(紀檢組)嚴格按照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精神,盡職盡責,牢牢抓住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這個“牛鼻子”,進一步厘清責任清單,加強檢查考核,強化結果運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把“兩個責任”時時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緊緊抓在手上,才能確!皟蓚責任”和“一崗雙責”落實到位。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如何更好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是當前一項重要課題,需要各級黨委和紀委切實擔當有為,深入研究思考。
一、成都市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主要做法
以來,成都市堅持以清晰明了的責任界定為基礎,以系統配套的監督機制為抓手,以堅決逗硬的考核問責為保障,以有力有效的宣傳發動為引導,著力構建權責對等、責任清晰、履責到位、逗硬追責的全鏈條、閉環式的責任落實體系,大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一)全面細化厘清責任邊界,變“職責模糊”為“權責明晰”。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省委落實“兩個責任”的意見,市委制定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清晰界定“兩個責任”的內涵外延,劃定“責任田”。一是明確黨委主體責任。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承擔統籌謀劃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宣傳教育、深化作風建設、選好用好干部、維護群眾權益、推進源頭治理、堅決反對腐敗等8個方面27項具體任務。二是明確紀委監督責任。具體包括加強組織協調、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監督、強化履職監督、嚴肅查辦案件、開展警示教育等6個方面16項具體任務。三是明確派駐機構責任。派駐紀檢組只履行監督、執紀、指導3項職能,紀檢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同時,各區(市)縣均細化制定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方案,市級各部門進一步作了責任分解。
(二)全方位構建監督體系,變“軟弱無力”為“嚴實有力”。著力健全“兩個責任”落實的監督體系,推動責任落實到位。一是推行“兩個述責述廉”。出臺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述責述廉的規定,年初,將必述內容修正為5大類、24項,并增加詢問、質詢、民主評議和反饋整改環節,進一步強化了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二是建立“兩個報告”制度。明確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各級紀委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三是建立“兩個巡察”制度。出臺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系統巡察辦法,成立巡察工作室,組建4個巡察組,采取集中巡察等方式。四是實施“兩個約談”制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社會評價群眾滿意度測評排名靠后等7種情形,由市紀委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三)建立“五化聯動”責任制考核機制,變“只掛帥不出征”為“既擂鼓又沖鋒”。強化責任考核,推行“五化聯動”責任制考核問責工作模式,著力壓實“兩個責任”。一是實行項目化分工。構建項目分解、項目督導、項目評審“三位一體”項目推進機制。二是創新信息化監管。全面推廣應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管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動態填報履行責任情況,實現了履責報告的實時化;對責任不落實的,系統及時預警提醒,實現了日常監管的自動化。三是開展系統化考核。堅持日?己伺c年終考核、全面考核與專項考核結合;強化考核工作實施,開展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抽查以及多層次、大范圍的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拓展檢查考核的廣度和深度。四是實行社會化評價。整合黨風廉政建設群眾滿意度和政風行風測評,分類設置個性化測評指標,委托第三方開展測評,對反映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五是注重剛性化運用。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積極開展“一案雙查”試點。
(四)立體式開展六大推進活動,變“意識淡漠”為“入腦入心”。堅持多管齊下,注重宣傳發動,開展“六大推進活動”,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認真迅速落實責任。一是層層開展宣講督導,實現工作部署“全覆蓋”。二是層層專題約談,實現認識“全統一”。三是層層簽字背書,實現職能職責“全落實”。四是層層示范帶動,實現各級領導干部“全參與”。五是層層責任倒查,實現監督問責“全過程”。六是層層宣傳報道,實現輿論引導“全方位”。
二、當前落實“兩個責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當前各級黨委和紀委落實“兩個責任”已逐步走上正軌,形成了一些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工作舉措和經驗做法,但清醒審視,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少數領導干部觀念沒有根本轉變。通過采取“六大推進活動”、述責述廉、分類考核等系列措施,各級黨委和紀委的認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強化,但少數領導干部對“兩個責任”的認識還不到位。一是認識程度不一。少數人員對“一崗雙責”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深,潛意識中存在重業務、輕廉政的偏差。二是主責意識淡漠。有的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識不強。少數領導干部對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支持力度不夠大。三是存在好人主義。少數領導對下屬的違紀違法行為不愿、不敢旗幟鮮明地大膽制止。個別領導干部因為自身不廉,底氣不足,害怕嚴管會“拔出蘿卜帶出泥”,引火燒身。
(二)責任分工落實不到位。市委《實施意見》雖然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作了界定,但在具體落實中,還存在分工不明確、工作斷層等實際問題。一是責任界限落實不到位。少數地方和部門沒有真正落實市委劃定的責任范圍,依然慣于將主體責任交給紀委(紀檢組)來履行,一些單位仍然存在主要領導只掛帥不出征的現象。二是“三轉”要求未完全落實。個別紀委書記依然分管其他業務工作,不少區(市)縣部門紀檢組長沒有落實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少數甚至分管辦公室、財務、人事以及其他部門具體業務工作。三是鄉鎮紀委履職困難。目前,成都市所有鄉鎮紀委書記均由黨委副書記兼任,鄉鎮紀委沒有獨立的紀檢機構設置,紀委委員多由財政所、綜治辦、黨政辦等重要科室負責人兼任,難以有效履職。
(三)同級監督依然困難。現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兩個責任”不容易落實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現為同級監督仍然較為困難。一是監督獨立性不夠。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為同級黨委(黨組)的班子成員,對同級黨委(黨組)班子及成員的監督薄弱。二是監督方式不明確。各級紀委對同級黨委委員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缺乏具體實施辦法和路徑。三是監督的盲點較多。同級班子成員分工不同,紀委書記了解其他班子成員工作情況的途徑不多。
(四)配套制度還不健全。目前,雖然相繼推出了落實“兩個責任”的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強、規范性不夠等問題。一是巡察制度尚需完善。需要在巡察對象、范圍、頻度、內容、方式和巡察隊伍建設上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二是考核機制有待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方式、分值權重等尚需在實踐中進一步改進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管臺對不實填報、拖延填報的處理還不夠嚴。三是追責機制不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及“一案雙查”的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臺,責任追究和“一案雙查”的程序、范圍、主體、方式方法均沒有細化規定。
(五)能力素質還不適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在落實“兩個責任”方面都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質不足的問題。從黨委來看,有的領導干部善抓業務、不善管理,抓經濟建設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思路不清、辦法不多,落實“一崗雙責”缺乏實在的工作舉措和抓手載體。從紀委來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思維方式、工作方式、業務水不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年齡結構、知識結構都還不盡合理,特別是鄉鎮紀委干部缺乏系統的學習培訓和實踐鍛煉,對紀檢監察工作往往只能簡單應付。
三、深入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對策建議
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必須站在黨的意識和執政意識的高度,將“兩個責任”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堅決消除體制機制障礙,著力構建宣傳引導、監督檢查、考核評議、責任追究、能力提升“五大體系”,真正壓實“兩個責任”。
(一)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一是強化同級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明確黨委在重要人事安排醞釀之初,同步征求紀委意見,對有確鑿證據存在重大違紀事實、存在重大廉政風險或不適宜提拔的,紀委擁有否決權。建立紀委對同級黨委常委會成員問題線索初核機制。二是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盡快出臺查辦腐敗案件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實施意見,完善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具體辦法,健全和完善派駐機構改革相關配套制度,充分保障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強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其他工作的監督檢查,為充分履行監督責任創造條件。三是強化鄉鎮紀檢組織建設。明確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人事、財務、經濟等重要工作,嚴格落實鄉鎮紀委人員配備要求,明確每個鄉鎮紀委有專人專職從事紀檢工作。進一步健全鄉鎮紀委片區協作、交叉審理、上掛鍛煉等辦案機制,不斷提升鄉鎮紀委辦案水。
(二)進一步健全“兩個責任”宣傳引導體系。強化領導干部特別是基層領導干部責任意識,仍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進一步改進宣傳引導方式方法,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自覺主動地落實好“兩個責任”。一是健全常態化的內部宣傳機制。二是健全系統化的外部宣傳機制。三是健全經常化的信息溝通機制。
(三)進一步健全“兩個責任”監督檢查體系。一是健全述責述廉和工作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述責述廉方式和程序,建立事前審核、事后抽查核實的制度機制,對報告內容不實的開展追責問責。嚴肅認真開展述責述廉評議和質詢,及時反饋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在全面推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實行落實主體責任點題報告;完善并嚴格實行各級紀委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履行監督責任制度。二是健全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建立黨委主要負責人約談同級黨政班子成員制度,強化對同級黨政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的督促指導。建立黨委其他班子成員約談分管負責人制度,對分管系統和部門及聯系地區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不力的情況開展專題約談,發揮督促、提醒、警示作用。健全完善紀委書記對下級黨委書記和同級黨政部門黨委(黨組)書記的工作約談制度,通過履行監督責任來促進主體責任落實。三是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制度。制定中長期巡察工作規劃,將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監督與中央、省委巡視工作有機結合,全面覆蓋各區(市)縣、市級部門、市屬企事業單位和高等院校,不留死角。四是建立日常監管制度。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管臺為重點,建立日常工作抽查、檢查等制度機制。不斷優化黨風廉政責任監管臺,實行即時填報、定期抽查通報等制度,對填報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探索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管臺向區(市)縣市級部門和鄉鎮(街道)推廣,推進臺運用全覆蓋。
(四)進一步健全“兩個責任”考核評價體系。一是健全黨委主體責任考核制度。進一步優化考核指標體系,突出考核重點,明確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測評、正風肅紀、查辦案件、廉政風險防控等科學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標,對各地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多視角、全方位考核。二是健全紀委監督責任工作考核制度。根據監督責任考核辦法,結合年度重點工作,每年制定考核細則,由上級紀委開展對下級紀委的工作考核?茖W設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對執紀監督問責等主業主責情況的考核。三是完善考核結果剛性運用制度。適時調整主體責任考核結果在黨委目標考核和班子個人年終考核中的權重,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崗位調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排名靠后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由市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五)進一步健全“兩個責任”責任追究體系。一是完善簽字背書制度。每年年初,由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細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重點內容、單項工作,量身定制責任清單,層層開展簽字背書,作為追責問責的重要依據。由上級紀委及時梳理細化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實行簽字背書,推動監督責任有效落實。二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度。制定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細化問責內容、形式、主體、方式等具體內容。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黨委政府的追責,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強化紀委對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追責,對成員單位存在重大案件不及時匯報,造成不良影響等情形實施追責。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形成震懾。三是建立“一案雙查”制度。盡快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啟動程序、范圍、形式等內容,做到有據可依。
(六)進一步健全落實“兩個責任”的能力素質保障體系。一是健全“兩個責任”履職培訓制度。將“兩個責任”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納入領導干部培養培訓的重要內容。二是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查研究制度。三是健全紀檢監察干部內部雙向交流學習制度。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辦公室《關于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開展自查的通知》(慶辦發電〔2015〕86號)要求,現將市發改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領導,精心部署,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一)認真學習,吃透精神。委黨組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組織黨組各成員認真學習了中共慶陽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慶發〔2014〕21號)、《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慶發〔2015〕23號)等文件和省、市委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會議精神,準確掌握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方式方法等核心內容,進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為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奠定了基礎。
(二)強化領導,靠實責任。明確和細化了黨組的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和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建立完善了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形成了委黨組主動擔責、主要負責人帶頭盡責、班子成員有效分責的工作機制。采取圖表式分責、鏈條式傳導、網格式覆蓋、倒逼式追責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導向、抓整治、抓源頭、抓改革、抓表率“五個重點”,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委黨組每季度專題研究1次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實。一是認真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委黨組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3783”主體責任體系,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充當領導主體、示范主體、落實主體和推動主體角色。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自覺在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的*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切實選好用好干部,杜絕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支持紀委履職,保證了紀檢組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制作了市發改委《黨組主體責任鏈條式傳導、倒逼式追責圖》和《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分解表》,并及時上墻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二是認真落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年初,委黨組書記與分管領導、各科科長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一對一約談。按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求,委黨組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逢會必講,真正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三是認真落實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緊密結合分管工作實際,細化實化職責分工,排查找準黨風廉政風險點,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務實管用的措施辦法,切實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統籌安排、齊抓共進。每季度聽取1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主動了解掌握直接管轄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對黨員干部進行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加強教育引導,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班子各成員每半年向委黨組和主要負責人匯報1次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時報告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四是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格執行市上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嚴明黨員干部紀律的暫行規定》、《關于規范縣處級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等相關制度,縣級干部對婚喪嫁娶、出國出境、住房辦公、子女從業、家屬經商等個人重大事項實行報告制度,并逐一記入廉政檔案。同時,加強節假日期間干部監督管理,嚴禁公款送節禮,實行公車登記封存入庫,杜絕公車私用等違反“八項規定”情況的發生,促使全委黨員干部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維護了黨員干部良好形象。不斷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及時糾正黨員領導干部在作風、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行為,增強了服務意識,改進了工作作風,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二、強化教育,源頭治理,全面落實派駐紀檢組監督責任
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總要求,派駐紀檢組長不再分管和承擔發改委業務工作,回歸主業,全力盡責,切實擔負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在具體工作中做到“五個抓”。
一是抓組織協調。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助委黨組分解工作任務,提出工作建議,促進任務落實。制定印發了《市發改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意見》,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機關工作管理制度》、《職工學習教育制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務公開制度》等規章制度,使各項工作制度和機關管理等規章制度不斷完善,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紀律檢查。自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主動檢查黨的紀律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繼續做好懲防體系制度建設工作,加強簡政放權、規范審批流程等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機關財務管理和“三公經費”開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監督檢查,我委無違紀違規行為。
三是抓黨內監督。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委黨組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對委黨組的重大決策、黨風廉政重點工作任務、干部選拔任用、黨務政務公開、年度目標考核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黨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廉政談話等制度。
四是抓作風督查。結合全市“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干部作風大整頓活動的深入開展,不斷加強對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了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著力整治了審批事項多、程序繁雜,項目建設中存在重爭取、輕管理的現象,項目實施中督促檢查少、科室之間推諉扯皮,該辦的事不辦或不及時辦理,個別干部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個方面的重點問題。
五是抓案件查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下大力氣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各類亂收費問題。對全市醫療、教育、涉農等事關民生利益方面的亂收費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推動了民生項目的順利實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實。同時,不斷暢通信訪舉報、效能投訴、政風行風熱線渠道,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一步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三、存在問題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我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一是落實“兩個責任”的積極性還不夠,對責任制范圍內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蹤、指導、督促和檢查;二是在執行制度規定和落實監督制約上還有差距,個別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還有待提高;三是內部管理仍需加強,制度建設和權力制約等方面還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將嚴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紀委的工作部署,結合創建“三個生態”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扎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進一步深化“三轉”工作,全面落實監督責任;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涉及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工作作風、工作效能等方面的問題,及時進行約談提醒、誡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或不在狀態、出勤不出力等“庸懶散軟”行為,在全委營造“勤廉高效、服務優良”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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