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內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一年之內的;
4.已辦理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
5.還清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
6.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
非房屋類:
包頭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5、因企業轉制,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的;
6、外地戶籍或農業(含牧業)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本市非農業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一年后未重新就業的;
7、調離本市,一年后無法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的;
8、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包頭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3..職工同時提取同戶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需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未婚子女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未婚證明,未婚子女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4.委托單位專職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5.委托其他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委托人簽署的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包頭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1. 職工購房(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復印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及復印件。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提取時限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為準,兩年內辦理;提供《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提取時限以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開具日期為準,多層住宅三年內辦理;高層住宅四年內辦理。
2.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開工兩年內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及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及復印件、《施工許可證》及復印件、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復印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及復印件。
3.職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開工兩年內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及復印件、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鑒定證明及復印件、規劃部門批準文件或鄉鎮政府出具的《準建證》及復印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及復印件。
4.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辦理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兩年內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備案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出具的半年還款流水原件。
5.職工全部還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后兩年內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備案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出具的全部還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憑據原件及復印件。
6.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前提取的,(1)持《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提供三年(多層住宅)或四年(高層住宅)之內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2)持《包頭市二手房(交易)買賣合同》辦理,提供《包頭市二手房(交易)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0%以上的《包頭市二手房交易服務臺房屋交易首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7.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沖抵提前全部償還貸款余額提取的,每月1?19日辦理,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不足以沖抵貸款余額,需補交差額的還需提供差額補交進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8.按年對沖還貸提取,每年只限辦理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職工當年的貸款應還款本息,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9.租房提取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配偶及同戶籍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證明(無自有住房證明自開具之日起至申請提取之日止有效期為十五日)。
非房屋類:
包頭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1.職工離、退休提取的,提供《職工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或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離退休審批表復印件。
2.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且本人申請銷戶提取的,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3.職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提取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證明及復印件。
4.職工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兩年之內提取的,提供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憑證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沖業務受理單》原件及復印件。
5.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提取的,提供《包頭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復印件。
6.因企業轉制,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提取的,提供經公證的國有企業轉制職工解除勞動關系,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協議書或合同及復印件。
7.如企業存在住房公積金欠繳問題,且確實無力補繳的,職工表示自愿放棄欠繳部分住房公積金的,在職工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欠繳部分聲明書》后,方可辦理提取手續。
8.調離本市,一年后無法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提取的,提供工作調動證明及復印件、調入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的證明。
9.調離本市,需要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的,提供工作調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調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及復印件。
1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合法的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及復印件,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復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中、農、建三行任意一行的本人本地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12.大病提取的,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需加蓋醫院檔案部門公章),醫保部門報銷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如職工或其家庭成員未參加醫保,需提供醫保部門出具的未參保證明。
提取流程
1.職工提前登陸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網站進行預約或憑預約者身份證在指定預約時間段內通過叫號機取號辦理。
2.職工持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向“中心”業務受理部門提出申請;“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資料齊全無誤后,當場受理。
3.經提取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后,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4.準予提取的,將公積金余額直接打入職工的聯名卡內。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包頭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內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戶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合計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2、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一年之內的,還清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戶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合計不得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3、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帳戶內應留有一定余額。
4、已辦理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戶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合計不得超過貸款所購房屋的房價。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戶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合計不得超過房屋房價。參與貸款的職工,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須保留一年的繳存余額
全額提取:
包頭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因企業轉制,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的;
5、外地戶籍或農業(含牧業)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本市非農業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一年后未重新就業的;
6、調離本市,一年后無法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的;
7、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22:04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3:20遼寧特殊教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
時間:2025-05-22 09:10:51金山職業技術學院對比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附分..
時間:2025-05-22 09:08:12